创新非现场监管模式 充分发挥非现场检查作用

发布时间:2014-07-31 点击数:0

     目前,证劵期货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方式主要集中在事前资格审批和评估报告出具后的现场检查,日常监管手段单一,非现场监管一直缺少有效抓手。要打开这一局面,必须创新非现场监管模式,寻找突破口,切实改变目前主要以事后监管为主的模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证劵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优化中介机构监管效果,近日,北京局结合辖区评估监管实际,在资产评估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以审阅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为抓手,以发现项目风险点为突破口,丰富日常监管手段,夯实持续监管基础,积极创新资产评估非现场监管模式,充分发挥非现场检查作用。
    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是非现场监管的有效信息源。资产评估报告是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主业意见。评估说明主要为资产评估报告服务,是对资产评估报告内容的详细说明,主是包括: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评估依据的说明、所使用评估方法的评估技术说明、评估结论及其分析。通过审阅上述材料,监管人员可以从基本面上对项目整体情况有较为全面的把握与了解,其中重点关注资产评估的特别事项说明、评估假设及所使用评估方法的评估技术说明,关注相关事项与风险的披露完整性,评估假设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使用的适当性、评估过程的合规性等方面的问题。
    日前,北京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辖区证劵资格资产评估机构向北京局报送2013年度出具的证劵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下一步,北京局将组织会计监管人员审阅上述材料,发掘检查线索,贯彻风险导向的监管理念,挑好“自选动作”,确定2-3个高风险项目,作为上半年现场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并以此喂契机,加强监管威慑力,不断提高辖区评估机构的执业水平。

                                                                                            (北京局供稿)